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全省村镇规划工作督查的通知
豫建村镇〔2012〕12号
各省辖市规划局、三门峡市规划和城管综合执法局,省直管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村镇规划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定于7月份开展一次村镇规划集中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县(市)域新型农村社区布点规划编制情况,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内的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完成情况及基层村规划完成情况;
(二)中心镇总体规划和中心镇建设试点主要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
(三)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旅游发展规划完成情况;
(四)重点流域小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情况,镇、乡和村庄“一书三证”发放管理情况;
(五)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情况统计表(季报)统计情况;
(六)省辖市、省直管县城乡规划部门其他村镇规划工作完成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省辖市关于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领导重视、取得成效、典型事例、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二)查阅相关文件、报表,审查规划成果,收集自查报告;
(三)每个省辖市各抽查1—2个县(市、区)、镇(乡)或新型农村社区,实地考查村镇规划工作落实与成效。
三、督查时间
此次集中督查从2012年7月上旬开始,共安排一周左右时间,具体时间和人员分组另行通知。
四、要求
各地要按照督查内容,首先开展自查活动,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高质量的自查报告,做好迎接集中督查的准备。督查结束后,将对全省村镇规划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并向省政府提交专题报告。
联系人:村镇建设处 马运超
电 话:0371—68080511(兼传真)
邮 箱:myc96215@163.com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