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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05-18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豫建建〔2012〕44号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的统一部署,以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河南省政府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和要求,现就全省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4日至10日)活动;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全民安全教育日(6月10日)活动;

    (三)安全文化周(6月11日至17日)活动;

    (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8日至24日)活动。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全省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省厅统一领导,各地、各部门分别组织,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对事故隐患的查找和举报,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全民安全教育日活动。要通过设置咨询台、制作宣传板报、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安全发展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生产方式,就“安全生产月”主题及有关安全生产常识开展宣传咨询。同时,要积极开展送安全下基层活动,深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宣传,帮助解决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开展好安全文化周活动。要强化安全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安全歌咏比赛、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安全专题讲座、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活动,积极传播安全文化,树立安全理念,使安全文化深入人心。要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建设系统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切实增强识别隐患、排除隐患、防范风险及规范管理的能力。

    (四)开展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要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进一步健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积极组织企业和在建项目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广泛动员,深入发动,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新高潮,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二)强化督导,确保活动成效。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强化对各单位、企业和在建项目的督促、检查、指导,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切实达到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

    (三)强化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全行业营造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良好氛围。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和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新闻稿件(原件、电子版)于2012年7月1日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

    厅建管处联系人:吴晓磊,电话:0371—68080830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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