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
2013-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2〕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请报送2013-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的函》(建办保函〔2012〕196号)和省政府要求,为统筹安排今后3年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请各地根据需求调查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确定2013-2015年年度建设计划。在计划安排上,各市应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从2013年起省里不再统一安排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项目。
请按照附件格式填报年度计划,并于2012年5月21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
联系人及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高 鹏 电话:0371-68080860
省发展改革委 臧义斌 电话:0371-69691642
省财政厅 殷 明 电话:0371-65808911
附件:2013-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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