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
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豫建〔2013〕49号
厅有关处室及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有效运行机制,努力构建“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增强人才工作合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人才规划的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建立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联络员职责
1. 认真学习人才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和我厅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协调督促完成本系统、本部门人才工作各项任务。
2. 及时反映本系统、本部门各项人才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本系统、本部门各项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及时收集、报告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调查研究,推荐人才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4. 加强同系统各对口部门人才工作的联系和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行业人才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才工作合力,不断提升人才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措施
1. 定期召开人才工作联络员例会。人才工作联络员例会由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集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集。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探讨行业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2. 加强人才工作联络员业务培训。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考察等,不断拓宽视野,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3. 加强人才工作信息交流和通报。各联络员单位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人才工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本部门落实年度人才发展规划进展情况,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情况,行业人才队伍培训情况、推进人才工作采取的主要举措以及行业人才队伍发展存在的问题等。
三、工作要求
联络员所在部门领导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要根据本部门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发展规划中承担的任务,积极采取措施,为人才工作联络员开展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与系统对口部门的人才工作联系制度,不断健全人才工作联系网络。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联络员名单
2013年3月14日
附 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工作联络员名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程 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吴晓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郭歌舞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王贺轩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陶鼎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刘延中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处 张光辉
省建设工会 李二英
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李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