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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南建设网站群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2-10-31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豫建〔2008236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
河南建设网站群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信息化条例》,按照省政府要求,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和政务资源,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以服务为重点,以建立服务型行政机关为目标,促进政务公开,加强行业宣传,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现就河南建设网站群建设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河南建设网站群建设的重要意义
    河南建设网站群是全省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和行业对外宣传的重要渠道。建设好河南建设网站群,有利于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设好河南建设网站群,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对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府职能“两转两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建设好河南建设网站群,对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河南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工作目标
    全省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门户网站,并与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建立工作衔接。争取利用2—3年的时间,建立起以河南建设网为中心站点、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为分站点的全省建设系统公众信息网站群。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河南建设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和信息采集系统,加强网站信息互动,逐步实现跨地域的信息采集与发布,构建全省建设系统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要将河南建设网站群打造成为我省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平台、新闻发布的窗口、公共服务的门户、与民互动的纽带。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网站建设。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门户网站,网站应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服务性;网站域名管理须遵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网站的建立、更新及域名和IP地址须报省建设厅备案。
    (二)规范栏目设置。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栏目:
    1. 政务公开类栏目。包括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企业和公众关系密切的通知、公告、公示等。
    2. 动态信息类栏目。包括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及反映行业新风新貌的实时动态信息。
    3. 网上办事类栏目。包括本部门办事指南、申请表格下载、配套文件、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结果查询、联系方式等,并逐步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服务。
    4. 与民互动类栏目。包括领导人信箱、问题咨询、投诉举报等,有条件的可增加民意调查、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行为网上听证等互动栏目。

    5. 便民服务类栏目。包括各类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在此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开设反映自身专项信息的特色栏目,体现地区和行业特点。
    (三)加强信息互动。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部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放置河南建设的网站标志,并与河南建设网建立链接,同时通过互联网实现与河南建设主站点信息的共享和集成。省建设厅统一规划利用网站的信息与服务资源,为社会提供丰富的信息服务搭建便捷的平台。
    (四)健全运行机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河南建设网站群的运行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同时,要加强对河南建设网相关栏目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准确、维护及时。
    (五)注重安全保障。要加强对本部门信息和网络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保密防线,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政务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网站群建设是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河南建设网站群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本部门网站的规划和实施,积极参与河南建设网站群建设。网站群建设牵涉部门较多,技术要求较高,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具体人员,扎扎实实做好网站群建设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把本部门的网站建设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机结合。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统一的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列出工作进度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要及时向省建设厅汇报工作进度,对于建网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省建设厅将从技术上给予支持。
    (三)完善网站考核机制。省厅将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适时组成督导组,对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情况、内容保障和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通报考核结果。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明确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单位请于2009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门户网站建设方案和网站建设领导组织机构情况等报省厅办公室。(网站建设机构联系表见附件)
联 系 人:王 巍 李建民
电 话:0371—68080811 60579868
邮 箱:wangwei@hnjs.gov.cn
lijm@suresi.com

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网络 建设   意见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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