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
豫建〔2012〕16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根据厅党组年度工作安排和厅领导指示,为全面了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更好地为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服务保证,厅文明办计划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根据调研工作安排,厅文明办将于10月份,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开展调研工作。
二、调研方式
调研将采取考察访问和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考察访问主要是由厅文明办抽取部分单位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档案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调研,考察访问的具体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书面调研主要是由各单位根据调研内容,总结汇报调研问题,形成文字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于10月31日前报厅文明办。
三、调研内容
1.近年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主要经验是什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单位领导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视程度如何?
3.你单位是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还是市级文明单位?
4.对省厅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哪些意见建议?
5.单位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
6.单位是否开展经常性文体活动?存在哪些问题?
7.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怎样处理“条条”与“块块”的关系?
8.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困难有哪些?
9.单位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做了哪些工作?
10.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近期目标是什么?
四、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精神文明建设调研,安排人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认真准备。各单位要根据调研内容,认真回答调研问题,实事求是汇报情况,确保数字、材料真实、准确。
联系人:于志刚,电话:0371—68080868,厅文明办邮箱:hnjswmb@126.com。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