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河南省城乡规划建设
管理知识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豫建〔2012〕14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党委组织部,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2〕1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作用,省委组织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2012年10月至11月在上海同济大学联合举办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知识领导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重点讲授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综合防灾、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乡道路交通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意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新农村建设、东西方城市管理比较、房地产与城市经营、经济全球化下的都市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领导者个人能力提升等专题内容;参观学习上海周边市、镇规划、建设经验及成就。
二、培训对象
全省县(市、区)的县(市、区)长或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正职或副职领导。
三、选派学员条件
1. 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有一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在职领导干部;
2. 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培训安排
培训班次:共分两期,每期40人。
培训时间:每期培训10天。第一期10月中旬至下旬,第二期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培训地点:上海同济大学。
五、要求
1. 思想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此次培训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举办,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高度重视,省辖市委组织部负责学员选调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予以配合,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2. 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调训。各参训单位要将此计划与本地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考虑,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3)合理确定送学人选。学员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各选派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训,切实维护培训计划的严肃性。
3. 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地市请务必于9月15日前将《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4)、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至hnsjstrjc@163.com邮箱)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
联 系 人:傅月笙 电话:0371—68080817
朱爱杰 电话:0371—68080815 13526828659
传 真:0371—68085256
通讯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2112房间
邮 编:450046
附件:1. 2012年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知识领导干部培训班第一期名额分配表
2. 2012年第一期学员登记表
3. 2012年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知识领导干部培训班第二期名额分配表
4. 2012年第二期学员登记表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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