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全省城市供水企业安全技术
管理体系评估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2〕3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供水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供水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城市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省市、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
二、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指南》和《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标准》。
三、评估组织实施
省厅组织专家对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供水企业开展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工作。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所辖县(市)供水企业开展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工作。
四、评估时间安排
(一)省辖市、直管县(市)评估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9月10日。
(二)县(市)级评估时间: 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2012年9月底前完成所辖县(市)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评估开展情况和评估意见报省厅城市建设处。
五、评估程序
(一)听取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情况汇报;
(二)现场评估核算打分,确认评估结果;
(三)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组意见、建议;
(四)评估组组长和副组长向省厅汇报评估开展情况;
(五)公布评估结果,对于评估先进单位由省厅给予表彰。未达标单位根据评估组提出的改进建议和意见整改后重新进行评估。
六、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负责同志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供水企业按照《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标准》开展自查,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8月25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负责同志将姓名、职务、联系手机报省厅城建处。
(二)被选定的评估组人员请于8月27日上午9:00时前到省厅20楼会议室集中。长垣、许昌、南阳、开封、三门峡五个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车辆,于8月27日上午9:00时前到省厅接评估组人员。请各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前与评估组组长沟通,并负责到上一个城市接评估组人员,最后一个城市负责将评估组人员送回各单位。
七、联系人及电话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张 忠 孙聪会
电 话:0371—68080857 69523920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浦大厦(会展中心南面)
(二)河南省城镇供水协会
联 系 人:李建军 耿 玮
联系电话:0379-65168957 13938837885
0371-67696571 13783597539
附件:评估城市分组及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 件
评估城市分组及组成人员
(一)第一组评估城市:许昌市、漯河市、平顶山市、汝州市、巩义市、郑州市
组 长:张 军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总工
副组长: 张新舜 开封市供水总公司工程师
组成人员:陈立珍、宋海波、胡刚、盛敬华、石华、王德友
(二)第二组评估城市:南阳市、邓州市、信阳市、固始县、新蔡县、驻马店市
组 长:赵瑞智 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 秦援钊 洛阳水务集团公司工程师
组成人员:马琳、马林华、郝向阳、张克宏、郑小卫
(三)第三组评估城市:开封市、兰考县、商丘市、永城市、鹿邑县、周口市
组 长:王三民 驻马店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 刘 斌 南阳市水务集团公司工程师
组成人员:钟光山、刘尚仁、吕东、吴河春、赵一平
(四)第四组评估城市:长垣县、濮阳市、滑县、新乡市、鹤壁市、安阳市
组 长:吕锡敏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科长
副组长: 巴小龙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工程师
组成人员:梁丽丽、王永强、赵建光、袁林、刘伟
(五)第五组评估城市:三门峡市、济源市、洛阳市
组 长: 李大放 濮阳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琪 安阳水务集团公司工程师
组成人员:张玉伟、李远波、王娟、仇光奇、董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