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
部门经理 管理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豫建教培〔2008〕44号
各省辖市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持证上岗率,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全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经理:物业管理公司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人员、欲成立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负责人;
2、部门经理、管理员: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或欲从事物业管理的相关人员均可报名。
二、培训内容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物业管理实务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4.物业经营管理
5.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条例
三、培训方式和要求
1.培训班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办法授课。
2.请各市房管局积极组织所辖区域内应培训人员参加培训,并请于11月12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四、收费标准
物业企业经理培训收费标准870元/人;部门经理、管理员培训收费450元/人,以上费用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教材费按实际发生收取,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11月14日报到,11月15日—19日上课。
2.报到及上课地点:建设科技大厦五楼(郑州市经八路29号)。
六、考试与发证
参加培训学员经统一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建设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全国通用。请参训学员报到时准备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加物业企业经理培训人员还需携带职务聘任证明。
七、联系方式
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电 话:0371—63820848(兼传真) 0371—63924717
联系人:肖家连 张秀琳
河南省建设厅房产处
电 话:0371—68080862
联系人:方华
附 件:物业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