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科〔2021〕236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厅决定在各省辖市征集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现就试点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申报条件
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阶段的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工期在1-3年内。
二、申报数量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报送1-2个试点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建设单位填报《河南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项目立项批复或可研、初设批复等证明材料,统一报送至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河南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于2021年9月30日前发送到邮箱(文件注明:xx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于2021年月9月30日之前邮寄至我厅。
四、确定试点项目
省厅根据试点项目申报情况,会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共同确定试点示范项目。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工程造价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梳理项目台帐,组织建设单位,积极开展试点项目申报。
(二)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对我省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厅科技与标准处 胡智慧 褚海全
联系电话: 0371-66069856
邮 箱:hzh33066@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建设大厦2028房间
附件:河南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
2021年9月7日
附 件
河南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
建设单位 |
|
单位地址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投资 |
|
项目投资性质 | 口政府和国有投资 口社会投资 |
项目类型 | 口市政基础设施 口公共建筑 口保障性住房 口商品住房 口工业建筑 口其他 |
项目进展情况 |
|
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联系人 |
| 职务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申报项目联系人 |
| 职务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申报单位 | 申报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省辖市(示范区、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