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至28日,省委第十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厅开展了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2021年3月1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厅反馈了督察意见。我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积极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反馈意见全面整改,突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把整改工作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推进相结合,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坚定政治自觉,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做好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厅党组和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带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努力做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心骨”。通过党组会、厅务会、工作例会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全厅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厅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全面负责整改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了我厅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整改事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分工,并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高标准、高效率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聚焦问题,分类处理。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成因,深挖问题根源,把握关键因素,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真改实改;对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压实责任,从严从实。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厅党组对全厅督察整改负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是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督察整改负总责,厅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牵头负责事项、分管单位和行业领域工作的整改时限主动认领,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督查,确保高质量整改。厅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处室、本单位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亲自整改,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厅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主动参与、全员参战、形成合力,坚决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转变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从思想、政策、制度机制层面找原因,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个方面的制度,确保我厅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二、坚持对照认领,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认真对照省委督察组提出的6个方面问题和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17项整改任务,现将各项任务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理论学习质量不高,存在表面化、碎片化倾向,学习动力不足,学用结合不紧。
1. 2018年理论中心组三次外请专家辅导学习,均有部分党组成员缺席。查阅2018年至2020年相关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发现,在理论学习与业务研究的相关会议上,请假现象时有发生,且学习中相互讨论交流的次数少。
整改情况:厅党组切实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一是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厅党组、厅机关各支部及厅属单位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研究制定《2021年度理论厅党组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厅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课题和重要内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联系河南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宣讲,通过厅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污染防治工作、关于城乡生态保护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会。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厅党组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攻坚克难、推进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聚焦主责主业、住房城乡建设主战场、提升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中央和我省重大战略部署,分别由厅领导牵头,围绕加大“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建立城市高质量建设管理指标体系,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发挥职责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做优做强建筑业,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围绕实施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提升住建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地位作用”等6项重点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上半年,8名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为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党员干部上了一次专题党课。三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厅党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河南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请假制度,除参加省委省政府会议等特殊情况请假外,厅领导均能按要求参加中心组学习。上半年,厅党组共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宣讲或观看讲课录像5次,开展集体学习12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8次,开展专题研讨2次,确保了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2. 个别谈话和座谈走访发现,有的同志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部分同志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还不到位,习惯于纵向分析看成效,对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认识不够深刻,缺乏横向比较找差距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满足于完成本职分管工作,对联防联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不够有力有效。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厅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厅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厅领导分包重点市、厅有关处室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明晰、快捷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二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开展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培训计划》增加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暨海绵城市建设培训会、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培训会、河南省绿色建筑技术培训、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培训等内容。三是建立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细化各相关处室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四是建立督导督察制度,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5月我厅6个异地执法检查组持续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扬尘污染隐患问题11条,现场移交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后续案件的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
(二)扬尘污染问题时有反弹
3. 控尘合力不够强。部门协调联动、考核问责等工作机制尚未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部门职能分散、职能交叉,相关成员单位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效果大打折扣。
整改情况:继续发挥省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认真研究,明确任务。先后于3月2日、4月13日、4月28日、6月10日在郑州市、驻马店市、南阳市、开封市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现场观摩会,分析任务形势,研究存在问题,统筹推进全省扬尘防治工作。二是及时部署,压实责任。2021年4月,召开全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提升行动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三是印发《关于强化全省扬尘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于6月29日在郑州市召开全省扬尘污染防控视频调度会议,强化扬尘污染联防联控应急指挥体系,各市县扬尘污染防控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相关负责同志分兵把守,整合各部门力量,扁平化运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履好职尽好责,始终做到人员不散、力量不减、管控不松、处罚不软,坚决防止和避免出现松劲懈怠。四是依法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执法。组织联合督察、联合执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应急管控、抽查排查、动态考核、奖惩追责等长效机制,形成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扬尘防治长效管理体系。五是台账管理,调度督办。对各成员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汇总研判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工作滞后的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督办、限期完成。
4.管控标准落实不严格。在秋冬季管控期间,一些地方督导查处不力,导致管控标准和技术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省委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一是督促周口市、平顶山市、漯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省相关文件要求,逐一核查,坚决纠正问题。二是印发《河南省2021年扬尘污染治理智慧化提升方案》运用物联网感知、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监督赋能,稳步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尘,加快系统化治理、智慧化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智慧化提升、监控平台数据接入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监管平台与智慧化工地数据传输无缝对接和与省扬尘治理监管平台互联互通;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加快省级扬尘污染防治视频监测监控平台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全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控平台联网率。目前已完成鹤壁市、濮阳市、漯河市、洛阳市四个城市的试点工作,在全省智慧化提升全面铺开打好基础。四是严格编制实施《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智慧化提升、监控平台数据接入标准》和《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评价标准》,已进入编制程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切实考虑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尽快细化、完善扬尘污染防控标准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5. 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2020年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暗访发现,多地存在施工工地不落实扬尘管控措施问题。扬尘污染问题屡查屡有、屡改屡犯。
整改情况:提高各地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开展专项治理,突出抓好协同治理。一是受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暗访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11件,及时向责任单位发布督办函,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7天内以正式文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和支撑证明材料,均已整改落实完成。二是督促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等省辖市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三是印发《河南省2021年扬尘污染治理提升行动方案》,鉴于当前严峻的大气环境质量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4月份、5月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省扬尘污染治理提升行动,重点突出建筑工地、线性工程、道路清扫保洁等关键部位、重点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四是出台了《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服务。五是开展《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运行试点,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作用,文件已印发,信用管理系统正在开发。六是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的通知》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作为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的标准,凡是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不得推荐为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印发《2021年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一项内容,多次召开全省现场观摩推进会,强力推进;2020年以来,制定厅安全生产暗查暗访规定,成立厅班子成员为组长的6个暗查暗访组,分片包干,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控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一并检查。 七是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及时下达目标,向各省辖市下达了年度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500万㎡以上的工作目标;落实激励政策,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金科苑项目等34个装配式建筑项目(合计面积195.9万㎡)获得2021年度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4477.39万元;建立省级装配式建筑项目库,截至目前,全省新入库装配式建筑项目70个,总面积500万㎡。八是开展暗访督察、强化监督监管。先后组织两个暗访组对郑州市、平顶山市、鹤壁市、新乡市、许昌市等市县进行暗访,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针对新闻媒体曝光“郑州保利一工地扬尘防治不到位”等问题,于4月25日约谈了郑州市控尘办分管负责人,要求强化问题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黑臭水体治理存在短板
6. 督察发现,截至2020年11月,虽然各省辖市上报144处城市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工作,但还有12处未通过国家“长制久清”成效认定。此次督察现场检查新发现郑州、新乡等市黑臭水体28处,特别是一些城乡结合部黑臭水体问题突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黑臭水体治理的牵头部门,对整体工作推进不平衡、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部分省辖市重视程度不够及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存在的动态管理不到位、有反弹风险等问题负有责任。
整改情况: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省辖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先后下发了系列文件,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一是印发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节水型城市创建等工作纳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四水同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和考核。三是针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落后的开封、周口、信阳等城市,向当地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要求进一步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会同省生态环境厅通过通报、约谈、督导、暗访、联合排查、专家指导等措施,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四是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销号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黑臭不反弹,实现“长制久清”。五是我厅建立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动态督导机制,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了我厅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常态化督导,杜绝水体返黑返臭现象发生。截至目前,我省省辖市144处城市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工作,且全部通过国家“长制久清”成效认定,县(市)建成区179处城市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排污口治理、截污纳管等整治工作。该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四)餐饮油烟治理效果不够理想。此次督察现场抽查发现餐饮油烟问题48个,其中鹤壁市25个,济源市12个,其他市11个。
7. 净化设施安装滞后。如:鹤壁市淇滨区徐氏湘菜炖鱼灶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济源市大峪镇生源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济源市下冶镇镇区街道抽查三家饭店,其中两家未装油烟净化设施。
8. 净化设施使用不正常。如: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潼关肉夹馍,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及换气扇,但油烟未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直接排放;鹤壁市浚县金城路杨明香拉面等8个餐饮服务饭店,油烟净化设施未运行;开封市示范区黄河乱炖鱼农家院,油烟净化设施烟气收集不完全。
9.净化设施日常环境监管不到位。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每月调度和暗访结果显示,部分市县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经费筹措难、后续运行维护费没有保障,部分城市餐饮服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入网率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材料显示,开封、许昌、三门峡、周口市4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联网率均不足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餐饮油烟治理的牵头部门,对全省餐饮油烟治理存在的部分省辖市有死角和盲区、净化设施安装滞后、维护不及时、联网率不高、实际治理效果不佳等问题负有责任。
整改情况: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现场抽查发现的48个问题,其中鹤壁市25个,济源示范区12个,周口市、开封市、焦作市、许昌市、三门峡市等11个。经调研指导和跟踪督导,目前48个问题全都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整改方案要求整改到位。
(五)垃圾治理效果有待提升。
10. 部分区域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一些地方存在垃圾露天存放、无序存放、收集管理不到位现象。如:2020年1月28日新浪微博曝光信阳市固始县城小畈村河岸上露天垃圾成堆,严重污染饮用水源及环境;此次督察现场检查发现,开封市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多,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路边乱堆乱放情况时有发生;开封禹王台区汪屯乡新和路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屡禁不止,多次被媒体曝光,此次督察追踪检查时,现场仍有近30米道路一侧堆满生活垃圾;新乡市牧野区S101(新濮公路)新八街与菏宝高速立交桥下,垃圾成山、污水横流,立交桥多年无法通行。
整改情况:一是网络发文称小畈村河道上露天垃圾成堆且堆放数月的情况与事实不相符,且现场3处零散垃圾距离河道有一定距离,不存在严重污染水源的问题。1月29日固始县已对上述3处零散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下一步固始县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小畈村的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及河道巡查,并做好相关舆情的应对解释说明工作。二是开封市收到禹王台区汪屯乡新和路积存垃圾问题反馈后,对新和路上积存的垃圾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协调汪屯乡出动2台铲车、6辆垃圾运输车、60余名环卫工人对新和路上的秸秆作物、杂草等积存垃圾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共清理积存垃圾30余车;汪屯乡政府安装摄像头,加强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对村民随意倾倒秸秆作物、建筑垃圾现象加大监管力度,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安排1辆湿扫车、1辆洒水车进行日常湿扫和洒水降尘作业,加大人工保洁和机械化清扫频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生活垃圾积存。三是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专人组织牧野区城管局、农村农业局、和平路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现场进行办公,要求辖区调整力量,迅速进行整改,并于2020年1月29日整改到位。S101(新濮公路)与菏宝高速立交桥下由于新濮路过往渣土车较多,经常有偷倒垃圾的情况出现,发现该问题后,立即组织人员加强该区域巡查,对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已经整改到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新八街与菏宝高速立交桥下由于该区域地势较低,雨季经常积水,原有排水管网老化、堵塞无法正常排水,导致该点位积水严重,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问题,新乡市对现场进行勘察,将桥下雨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更换大功率抽水泵,彻底解决了该点位积水问题。四是先后印发了《2021年全省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城市清洁行动和道路机械化清扫,严格落实每周全城卫生大扫除行动,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提高全省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督促指导各地城市管理部门按时组织对城市公共场所、公共服务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做好环卫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全省各市县每天对5亿多平方米的城市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每周全城大扫除活动有50多万人参与,出动作业车辆3万多车次。
11.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我省垃圾处理厂建设滞后,处理能力不足,存在超负荷运转问题。此次督察现场检查发现,新乡市及所属县(市)普遍存在垃圾填埋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2019年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时已经指出安阳市塘沟垃圾综合处理厂存在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转的问题,此次督查时问题依然存在,垃圾渗滤液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现场环境脏乱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聚焦典型案例中指出的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逐一对照,逐一剖析,从解决具体问题和举一反三全面提升两个层面研究拟定整改思路、举措,重点采取7项整改措施,并分别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对全省所有在用、停用、封场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208个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开展立行立改,切实提升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营和渗滤液处理水平。今年以来,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8920吨/日(含租赁设备),新增渗滤液在线监控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3个。三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会同省直相关部门通过台账调度、实地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等措施,督促指导各地依托静脉产业园,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新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7座,新增焚烧处理能力4100吨/日。目前,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38座,设计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61万吨/日。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委派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专家组于5月13日至14日,对新乡市本级及三市五县一区共10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了实地指导,查找填埋场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不达标、不规范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五是重点督办新乡市整改工作。向新乡市城市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工作督导,每日反馈情况、每周报送整改进展。目前,新乡市垃圾填埋场现有日处理30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施保持稳定达标运行,新增一套日处理300吨的应急处理设备,已完成招标公告;污泥裸露面覆膜6月5日已开始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覆膜,正在进行边坡焊接;南侧围墙外3个坑塘已完成回填覆土,绿化植树3400棵,因季节原因暂停绿化;浓缩液计划3年处理8万吨,所需费用3200万元,已经市领导同意,列入相应年度预算。卫辉市垃圾填埋场现有日处理150吨渗滤液临时处理设备已稳定达标运行,新增一套日处理100吨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拟将处理工艺调整为包含浓缩液一并处理的全量化处理工艺,处理系统工艺方案已报卫辉市政府审核。辉县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保持稳定达标运行,拟启动封场程序,与飞灰暂存处置、原简易封场区域增加覆膜同步设计推进;焚烧发电厂全面接收处理生活垃圾。获嘉县第一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保持稳定达标运行;第二填埋场计划投资1400万元建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正在进行招标,现有渗滤液先行运至第一填埋场处理。第二填埋场完成临时库区移库和防飞网安装,正在推进覆土覆膜和雨污分流。新乡市除平原新区外,其余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在线监测设备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其他垃圾填埋场针对自查问题有序推进整改。
12. 垃圾处理场运营不规范。有的垃圾处理厂管理粗放,处理设施未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达标化运行。如:2020年3月14日,“今日头条”刊发灵宝市阳平镇姚王村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问题,经查属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安阳市、洛阳市、三门峡市等省辖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结合省厅核实时现场交办问题、前期自查发现问题以及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管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中指出的问题,建立或指导督促县(市)城市管理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持续跟踪督导整改工作,积极扎实推进各项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检查督办。赵庚辰厅长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实地走访新乡市及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的4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厅分管负责同志及城管处人员陆续实地检查了新乡市、洛阳市、安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漯河市、开封市等市及所辖市县20余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督促各地加快整改。目前,三门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采取租赁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方式,增加渗滤液处理能力200吨/日,渗滤液积存量从4000吨降至1500吨。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省生态环境厅于6月7日起,分为12个检查组,对全省所有在建、在用、停用、封场的共计137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目前,已经检查生活垃圾填埋场121个,排查出各类问题159个,其中Ⅰ类问题5个;Ⅱ类问题59个,Ⅲ类问题95个。后续将曝光一批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方面典型案例。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于6月11日印发了《关于对漯河市临颍县垃圾填埋场自查整改工作浮于表面、不实不细情况的通报》,针对漯河市临颍县城市管理局填报信息不实、整改工作不到位、相关同志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对其进行了全省通报批评,责令其向省厅作出深刻检查,对通报问题立即开展整改,督促全省城市管理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严肃作风纪律,全力做好问题整改。
13. 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平衡。如:郑州市完成246.96万户,覆盖率98.08%;洛阳市完成39.6万户,覆盖率50%;许昌市完成15.24万户,覆盖率35%;周口市完成1.5万户,覆盖率仅有8.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牵头部门,对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的收集不全面、转运不及时、处置不规范、处理能力不足、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负有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立法进度。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列入省政府2021年立法审议计划,重点增加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建设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处理体系等内容。3月底在厅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已经报省政府审核,计划于2021年内出台。二是强化政策引领。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印发的文件精神,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11家部门起草了《河南省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了20多家省直单位的意见,2次向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作专题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5月31日该《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并抄送各省辖市党委。该《实施意见》从全面加强科学管理、推动习惯养成、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强化“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各省辖市制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计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保障,加快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法规和政策保障,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四是明确年度目标。印发了《2021年全省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明确要求各省辖市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到2021年底,郑州市在基本实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开封市、洛阳市、焦作市、安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力争达到55%,其他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力争达到30%。五是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郑州市建成7个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布局厨余垃圾处理模块,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能力700吨/日;郑州市、洛阳市、焦作市建成3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800吨/日。
(六)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还不到位
14. 污水管网问题。多数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不系统,老城区雨污不分流或分流不彻底,排水管网混接、错接问题普遍存在。个别城市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管网建设与片区开发不同步、不衔接,造成部分区域污水收集难、处理难。如:信阳市排查出错接混接点2871个;周口市污水管网老化严重,严重淤积管段242公里,错接混接点356个,城市建成区内还存在污水管网空白区;新乡市城区及一些县(市)城区雨污分流不到位,致使雨天污水直排入河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优先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设施短板,加快雨污分流、混接错接改造,努力实现雨污管网全覆盖。一是积极组织各省辖市开展排水管网现状排查工作。二是下发了《关于报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有关情况及2021年储备项目计划的通知》,积极谋划一批城市水污染防治效能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的项目,特别对一些污水收集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严重偏低的城市,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谋划项目,并建立项目台账,采取月调度、季通报等方式强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尽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域短板。周口市已完成清淤管段660公里,混错接改造425处;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已消除。信阳市改造错接混节点2407个,新乡市2021年市谋划了18个排涝治污项目,不断补齐市区污水设施短板,提高市区防汛排涝能力,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15. 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处理规模滞后于城镇化进程。2020年以来,全省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44个,南阳、周口等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尤为突出。如南阳市污水净化中心三期工程进度滞后,导致白河四号坝下游及十二里河下游均存在污水溢流排放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各地谋划储备项目,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针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基本满负荷或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市县,指导各地规划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全省在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规模58万吨/日,逐步补齐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南阳市污水净化中心三期工程(20万吨/日)已正式通水,白河四号坝下游及十二里河下游已不存在污水溢流排放问题。周口市沙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5万吨/日)于3月份已正式运行,东区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正在调式,基本补足能力短板。
16. 污泥资源化利用问题。我省虽已基本实现了污泥无害化处置,但70%的县城以填埋为主,处理处置水平较低,污泥堆肥缺乏利用途径,污泥资源化利用率较低。
整改情况:指导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结构、污泥处置需求和静脉产业园建设情况,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窑、燃煤电厂等污泥协同处置。采用填埋方式处置污泥的市县,积极压减污泥填埋规模,因地制宜选择好氧(厌氧)堆肥和热干化焚烧等无害化处置模式,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今年力争开工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 1000吨/日。
17. 资金缺口问题。我省污水处理与综合利用项目融资困难,制约了项目的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补短板工作推进缓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牵头部门,对上述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到位、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负有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项目筹备。认真做好城市污水建设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同时,要做好项目建设滚动谋划,督促各地要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可研审批、用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提高前期工作成熟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2020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16亿元,支持我省45个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二是针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缓慢的鹤壁、南阳等城市,给当地政府下发督办,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七)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现场检查问题清单》情况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豫环督办函〔2021〕10号)要求,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切实担负起省“控尘办”的牵头部门责任,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控尘部门把《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现场检查问题清单》分解到属地有关部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独说明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节点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针对问题整改实行月调度,要求各地控尘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督察整改问题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省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
省住建厅负责督导的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现场检查问题共计304项,截至六月底,已整改完成 302项问题,2项问题持续跟进。其中(见附表):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鹤壁市、焦作市、三门峡市、济源市、安阳市、新乡市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完毕,濮阳市2项问题不在市控尘办职能范围内,属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范围。
202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