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监〔2014〕209号)的要求,近日,我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财〔2014〕19号),对开展我厅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布置本单位的落实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狠抓工作落实。二是明确内容,抓好落实。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是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和私设“小金库”情况。专项治理的时限为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的专项治理范围、治理内容、治理的方法步骤和工作切实抓好治理工作落实。要求扎实开展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三是认真填报,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有关自查表,进行自查自纠,写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厅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