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建〔2018〕2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项目的正常管理服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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