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为河南省工程建设
标准设计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8〕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一)总体设计及附属设施图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二)节点构造》标准设计,经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技术委员会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
标准设计图集由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附件:标准设计图集名称
2018年3月5日
附 件
标准设计图集名称
图集号 | 统一编号 | 图集名称 | 编制单位 | 实施日期 |
18YSZ102-1 | DBJT19-04-2017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一) 总体设计及附属设施图示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018年4月1日起 |
18YSZ102-2 | DBJT19-05-2017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二) 节点构造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018年4月1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