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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02-07 11:20 来源: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城〔2018〕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201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1月29日



附  件


201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民生、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重点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市管理,推行垃圾分类,实施“公厕革命”,整治黑臭水体,积极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建设生态园林等系列工作实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服务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品质,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确定了许多新任务、新举措,新目标。各级城市建设部门(单位)要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活动持续引向深入,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真正把十九大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要学以致用,强化工作推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找准定位,对标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补齐短板,扎实认真地解决好城建行业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改进和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做到知行合一、学做结合。

(二)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和省政府召开的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系列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18年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科学谋划、制定2018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在项目谋划上突出民生工程,在城市区域上突出老旧城区,在项目建设上突出挖潜提质。重点做好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公厕革命、城市“四治”,实施一大批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的民生工程,解决好老百姓“出行难、停车难、入厕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实际问题,提高站位,拉高标杆,努力作为,深入推进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三)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单位及小区要全面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积水点改造、公园绿地建设、道路改造等,积极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促进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径流污染有效消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环境有效改善,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效果。城市新区、新建项目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旧城区结合旧城改造、积水点改造,实施海绵城市改造。省级试点城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的60%以上。其他城市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四)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水污染攻坚战,落实河长制要求,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积极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滨水空间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特色塑造的有机联动,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秀美”。开展河道排水口专项整治。省辖市启动初期雨水设施规划建设,探索初期雨水污染治理。2018年年底前,省辖市建成区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建立长治久清的长效机制,开展整治后评估及备案工作,省辖市80%以上的黑臭水体完成销号;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县(市)基本完成与水质提升相关的主体工程,基本消除黑臭,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其余县城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现水体无旱季排污口、河道整洁。

(五)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按照省政府明确的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既定目标任务,各地要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等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018年全省继续完成100公里的开工建设任务,并列入省政府A类重点项目和省长分包项目管理。郑州市要按照国家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开工建设44.1公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

(六)全面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与干线公路的有效衔接。打通“断头路”、“卡脖路”,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建设理念,加大次干路、支路、街坊路的密度和建设改造力度。按照城市绿道标准,建设改造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改善行人和自行车通行环境。加快道路交叉口道路渠化整治,科学化解交通流量。2018年,各省辖市要完成40%、其它县(市)完成30%以上“断头路”、“卡脖路”的改造任务;各省辖市要完成所有主干道的路口渠化改造,其他县(市)完成60%以上主干道的路口渠化改造工作;各省辖市要对步行和自行车道中高低不平、不连续的道口、公共建筑出口等特殊路段改造,完成率达到50%;其他县(市)要全部完成特殊路段改造任务,形成连续、完整、通畅的步行和自行车道路网。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提高供给需求,形成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结构,大力推进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2018年,省辖市要实现百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不低于13个,其他县(市)要实现百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不低于5个的目标。                                                                                                                                                                   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工建设郑州、安阳、新乡、焦作、濮阳、漯河、南阳、驻马店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城市围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积极规划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实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等集中处理,实现设施共享,污染物集中治理。加快郑州市、洛阳市、焦作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尽快形成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管理模式,为全省餐厨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树立典范。

实施公厕革命,提升城市公厕服务品质。对全省城市公厕的布局和数量、建设标准进行摸底排查,对照《城镇环卫设施设置标准》,对于达不到公厕数量的区域和路段实施新建公厕建设,对于公厕数量达到标准的区域和路段实施提升改造。制定全省城市公厕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建设任务,并将公厕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进行督导考核。2018年底,全省新建、提升改造城市公厕1000座以上。省辖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公厕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 

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和燃气工程建设。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扩大供热管网覆盖区域,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年底前,郑州、安阳、焦作、濮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85 %以上;新乡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80 %以上;洛阳、许昌、济源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75 %以上。巩义、汝州、长垣、永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55 %以上。全省新增集中供热面积 25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改造供热管网220公里以上,新建、改造换热站169 座。各市县要统筹完善燃气管网和储配设施建设,推进高压管道、高压球罐、液化天然气储气站等多种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力争使燃气贮存保障能力不低于3天的当地总用气量。

(七)加强城镇污水排水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工作,加快排水管网现状排查,制定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升完善实施方案,落实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计划,对雨污混接、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各类缺陷进行维修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减少污水外渗或河水地下水的倒灌,提升污水处理效益。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加快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省辖市努力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前现有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流域标准,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8座,新增规模60万吨/日,新增管网800公里以上;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所有市县建成规范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三年行动,加快实施内涝积水点整治,2018年底消除60%以上的易涝点。

(八)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4月份前,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郑州市要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要求,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年底前要形成若干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建立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形成在全省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安阳、洛阳、焦作、开封等城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操作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九)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各省辖市要选择2-3个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设施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应强烈的住宅小区作为老旧小区改造试点。老旧小区改造要以完善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通过实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弱电、道路等改造提升项目,重点解决居民的通水、用电、用气等问题;通过楼道修缮、绿化美化等,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小区环境进行适度提升。许昌市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编制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市实际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机制,有序开展改造试点工作,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十)抓好城市生态建设。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以绿荫城”要求,积极推进城市绿色生态建设,持续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重点督促指导周口、新乡两市所辖县(市)的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星级公园、省级园林单位、小区、绿化达标道路、广场的命名工作。结合城市公园防灾避险设施建设,督促各地加大城市公园提升改造力度,使公园功能和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生态景观得到提升,文化主题更加鲜明。积极开展包括绿廊系统、自行车骑行设施系统、步行道等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在内的城市绿色廊道建设。2018年,全省规划新建、改建绿道约800公里,其中,郑州市完成200公里以上,洛阳、开封等16个省辖市分别建设不少于20公里,济源及其余市、县分别建设不少于2公里。推进城市多元增绿,加大小微绿地建设,充分利用城市拆迁腾退地、边角地、闲置地开展绿化建设,解决绿地覆盖盲区,增加城市绿量。加快推进全省城市立体绿化建设,2018年全省规划完成500个、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的立体绿化项目。

(十一)持续实施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以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占道经营、整治架空缆线、整治违法建设为重点,对照《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挖潜提质,深入推进实施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实行台账管理,加快“达标街道”建设,全面完成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城市建设提质、管理提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的工作目标。

(十二)提升供水水质和开展节水城市创建。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快实施老旧水厂改造,所有市县完成不达标水厂改造工作,实现供水水质全面达标。开展水质提升工程,省辖市、县(市)应分别在公园、车站、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设置不少于50个、10个直饮水点。加快推动节水减排工作,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2018年底全省所有缺水城市均需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加快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低于11%,城市、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鼓励开展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加快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底缺水型城市、县城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25%、10%。健全节水制度建设,普及节水器具设施,完善水资源利用循环,积极开展节水型小区、单位、校区创建,全面落实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十三)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研究制定综合管廊合理收费机制和有偿使用办法,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加强供水管网监管,组织开展水质督察,强化二次供水管理,有效防控饮用水污染;加强供水安全应急管理,落实供水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开展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保障居民用水安全。组织开展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绩效考核,加强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营管理。贯彻执行好《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和《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预算定额》,提高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各层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提高应对燃气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以创建“人居环境(范例)奖”为载体,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持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树立市政公用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十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程序,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继续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城建系统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和廉洁自律,为全省城市建设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三、具体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根据向省政府递交的目标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划定时间节点,强化推进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全力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

(二)完善行业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政策与文件,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8年城镇供暖实施方案》,推进工作实施。研究制定《河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河南省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和维护费暂行办法》、《河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河南省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各省辖市研究出台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强化二次供水监管。

(三)加强督导考评。各地要充分发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完善健全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于7月、12月组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年底组织对相关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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