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统计报表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7〕10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7〕802号)及我省有关工作要求,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的甲级、乙级(含暂定乙级)企业应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报表制度,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遵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义务,也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和监督检查的必备条件和内容。本年度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时完成201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依据财务审计报告填报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数据,认真做好该项工作。
二、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所有企业,请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eca.org.cn),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7年度的各项指标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网上报送确认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8年2月5日前报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对不按统计制度、时间要求填报的造价咨询企业,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计入本企业信用信息。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要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区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汇总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认真审核所辖企业填报内容,确保报表的严谨性,真实性。请将本区域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分析等编写文字说明,于2018年2月28日前一并报送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四、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2016年使用的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继续有效。无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及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联系。
五、具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企业,请登录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7.159.3.7:8080/login)将2017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咨询合同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按照要求在系统填报上传,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上传完毕。系统操作流程:咨询合同管理→合同基本信息列表→成果管理→添加(“服务类型”请勾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填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0371-61312182或加QQ群391824912。
统计报表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2号
联系电话:0371—66286810
联 系 人:李秀兰 刘秀丽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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