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建房管〔2017〕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16〕1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试行)》即日起废止。
附件:1.《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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