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
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豫建建〔2017〕8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促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步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郑州市(登封市)、洛阳市(新安县、栾川县、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偃师市)、安阳市(林州市)、鹤壁市(淇滨区、淇县)、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潢川县、淮滨县、息县)、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渑池县、卢氏县、灵宝市)、南阳市(南召县、方城县、西峡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桐柏县)、平顶山市(宝丰县、鲁山县)、驻马店市(泌阳县)、新乡市(辉县市)、固始县、汝州市等39县(市、区)中的417个2017年全省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项目。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2017年11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5日之前)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辖县(市、区)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自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自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30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请各省辖市及所辖县市于11月25日之前将工作台账、工作总结、联络人和联系方式上报省厅。
(三)督查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20日)
省厅将根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督查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督查以下内容:
(一)质量方面
1、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日常监管、质量巡查以及施工现场质保体系执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
2、责任单位质量行为。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审图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终身责任承诺书、现场公示牌和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和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突出抽查偷工减料、以劣充好、不按图纸标准施工等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3、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查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关键部位,施工作业面质量和实体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突出对现浇混凝土、钢筋、模板分项和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工程等的抽查。
4、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情况。重点抽查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等有关质量技术资料。突出对主要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原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不合格材料退场、施工质量验收、监理通知、质量问题处理等资料的抽查。
(二)安全方面
1、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安全监管机构日常监督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是否严格监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抽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否依法落实安全责任。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是否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自查检查工作,确保本次自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如未按时完成,省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格管理,严肃执法。严格落实各责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检查过程中要廉洁自律、严禁吃拿卡要,要突出监督执法特性,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检查要体现执法严格、处理透明的原则,视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程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进行查处。
(三)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归纳整理本次自查检查工作中好的做法,并适时加以推广;对于经验教训,要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注重监管,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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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