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检查结果的通报
豫建资质〔2017〕17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群众举报,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我厅于2017年6月20日对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级)、河南省致泰天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丙级)两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一)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未通过审查。
(二)河南省致泰天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要求,未通过审查。
二、整改要求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致泰天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整改结束后,我厅将进行复查,如仍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相应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将按规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今后,我厅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丙级资质的监管,每年不定期实施“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存在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