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指导工作
规范》《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指导
文书示范文本(修订)》《河南省住房城乡
建设系统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的通知
豫建法〔2017〕2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指导行为,完善行政指导程序,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和<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的通知》,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原行政指导示范文本同时废止。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厅法规处联系。
附件:1.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规范
2.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
3.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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