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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脱贫攻坚半月会商制度及月报告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7-10-18 17:42 来源: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

脱贫攻坚半月会商制度及月报告制度的通知


豫建〔2017〕194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确保按期完成我厅201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我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实行脱贫攻坚半月会商制度及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豫脱贫组〔2017〕27号)精神,我厅从2017年10月份开始,实行脱贫攻坚半月会商制度及月报告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半月会商制度

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商会议,分析我厅脱贫攻坚工作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1.会议的组织

会议由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集,具体会务工作由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2.会议时间

从2017年10月开始,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

3.参加人员

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等。

4.会议内容

①听取脱贫攻坚相关责任单位工作目标落实进展情况汇报。

②听取专项督查巡查情况汇报。

③研究厅脱贫攻坚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④协调解决重大工作推进问题。

会议议题由有关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也可由相关责任单位和处室提出建议,经领导批准后列入议题。

对确定的会议议题,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会议方案,经领导批准后组织会议。

5.会议精神落实

①由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并根据会议要求,将相关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到单位,明确时限,督查落实。

②相关责任处室和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月报告制度

1.报告单位

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每个月向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2.报告内容

①按照责任分工,所承担的脱贫攻坚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②上级交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③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④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3.报告时间和方式

每月25日前,各责任处室和单位填写月度报告表(见附件),经本处室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同时向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电子版,邮箱:hnszjtfpb@163.com。

4.汇总上报

各责任处室和单位的月度报告,经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形成厅月度报告,经厅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处室和单位月度报告表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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