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组织开展2017年“扶贫日”活动的通知
豫建〔2017〕19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7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4个“扶贫日”。为了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充分展示十八大以来扶贫开发巨大成就,积极宣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开展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和政策举措,拓展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的新路径,凝聚脱贫攻坚合力,积极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扶贫和我厅“一县两村”帮扶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2017年“扶贫日”活动的通知(豫脱贫组明电〔2017〕6号)要求和安排,现就组织开展我厅2017年“扶贫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学习典型。一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重要举措和巨大成效,以及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和取得成绩,进一步明确方向、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二是全面总结和宣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经验做法,交流借鉴,提升工作水平;三是认真组织宣传李彦君同志在脱贫攻坚中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浓厚氛围。
(二)走访调研慰问。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2017年“扶贫日”活动的通知》(豫脱贫组明电〔2017〕6号)要求,我厅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厅主要负责同志到联系的贫困县、定点贫困村进行一次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有结对帮扶任务的党员干部要到所帮扶的贫困户家中进行慰问,进一步掌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做好下一步的帮扶工作计划。
(三)推进行业扶贫。紧盯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实干实绩为“扶贫日”活动增添新内容。
(四)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全省“脱贫日”系列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扶贫日”活动是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扶贫日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规范管理,接受监督。要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对各项活动和有关资金的监督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感召力和群众公信度。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对“扶贫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及2-3张活动照片报送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nszjtfpb@163.com。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各单位和处室材料上报省扶贫办。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