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调解文书
示范文本》《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
调解文书使用说明》的通知
豫建法〔2017〕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17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7〕3号)要求,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调解行为,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水平,依据《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省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和《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促进本系统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中,及时运用行政调解化解争议纠纷,实现行政调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厅法规处联系。
附件:1.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
2.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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