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时期产业
工人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
豫建〔2017〕13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发〔2017〕14 号)精神,摸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情况,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批示精神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方案》(豫工发电〔2017〕6 号)通知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总体状况、规模结构、基本特征。
(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状况。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强化主人翁地位的举措等情况。
(三)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技能构建状况。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农民工融入产业工人队伍、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等情况。
(四)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状况。主要包括产业工人队伍基础网络数据库建设、网络学习平台、“互联网+”普惠服务等建设情况。
(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制度建设状况。主要包括产业工人队伍的管理、交流、激励、劳动和技能竞赛、创新创造、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制度情况。
(六)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保障状况。主要包括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法治、财政投入、社会投入、劳动经济权益、理论政策研究、舆论宣传等保障情况。对上述六个方面细化为92 项(具体见《调研提纲》)。
在以上调研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4 个方面:
1.摸清我省产业结构和产业工人队伍现状等总体情况;把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现有措施、现行政策及成效评估;掌握产业工人对改革的新需求和新愿望,企业、党政及社会各界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以及工会组织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作为和作用。
2.厘清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存在的现实问题和主要矛盾,分析造成的体制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
3.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要趋势、总体思路、具体举措、要求和新定位。对省委省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政策建议,提出指导性意见。
4.明确工会组织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努力方向。
二、调研对象
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类企业(重点是建筑业、房地产业、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
三、调研的方式方法
调研采取调查问卷、走访和座谈等形式进行,广泛听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类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放《调研提纲》,按提纲要求内容进行认真准备;对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由企业按照问卷内容进行填报;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资料收集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与发展改革、财政、工信、教育、人社、国资委、民政等部门联系,收集整理有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文件、具体做法、政策措施等,并进行分析研究,理清思路。
(二)汇总情况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围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情况”课题,涵盖6个方面的调研内容,按照基本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原因、有关建议等方面撰写调研报告。
(三)时间安排
7月中上旬为调研实施阶段, 7 月21 日前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省厅建设工会。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找准着力点,聚焦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调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遵守工作纪律。
六、联系及联系方式
李二英电话:0371-68080873
邮箱:hnsjstjsgh@163.com
微信:lierying0509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919室
邮编:450046
附件: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提纲
2.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2017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