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企业名单的通知
豫建城〔2017〕4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燃气主管部门: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初审上报,我厅对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材料符合有关条件,我厅批准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附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2017年6月6日
附 件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平顶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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