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
豫环攻坚办﹝2017﹞153号、154号文的通知
豫建建〔2017〕4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53号)、《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突击夜查工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突击夜查工地和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列入近期重点工作来抓,明确措施、落实人员、精心实施。
二、严格达标排查。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控夜间施工,对各类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违法夜间施工、渣土车违法夜间运输以及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夜查工地和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工作情况,每天上午10:00前将前一天工作情况报送省厅。省厅将视各地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提出应予问责建议等。
联系人:乔娜娜、白宇
电 话:0371—68085757
邮 箱:jstycb@163.com
附件:1、《关于在全省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53号)
2、《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突击夜查工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54号)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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