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2017 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7〕3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是经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设立的重要奖项。为做好2017年度该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能,认真组织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中州杯”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2. 申报的工程为2014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备案的工程;
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填写推荐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两项及以上工程的,应注明工程的排序;
4. 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
(1)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总承包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指完成申报项目建安工作量15%以上或工程结算额超过500万元以上,且质量较好的施工单位或安装单位,下同)推荐1人、勘察单位推荐1人、设计单位推荐2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人、质量监督单位推荐1人、安全监督单位推荐1人;
(2)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施工总承包单位推荐4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勘察单位推荐1人、设计单位推荐2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质量监督单位推荐1人、安全监督单位推荐1人;
(3)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7000万元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推荐5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勘察单位推荐1人、设计单位推荐3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质量监督单位推荐2人、安全监督单位推荐2人。
5. 申报表中所涉及的人员一旦上报,不得更改;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2);
6. 住宅工程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入住用户须有用户评价意见(见附件3);
7.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评审管理办法对本市(县)推荐参加评审“中州杯”奖的工程进行严格把关,发生过安全事故、多次或严重违反扬尘治理要求的工程不得申报,要确保申报工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二、申报工程分类
“中州杯”奖评选工程分为:
1. 住宅工程;
2. 公共建筑工程;
3. 市政园林工程;
4. 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三、申报资料
1. “中州杯”奖申报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2. 省优质结构工程;
3. 省级优秀勘察设计成果;
4. 省级及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5. 市优质工程获奖证书;
6. 省级及以上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7. 优秀QC成果获奖证书;
8. 绿色建筑奖、省级及以上工法、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及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BIM成果应用奖、国家及省市级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等证书;获得以上奖项的,可作为加分项;
9. 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10. 工程合同,有参建单位的应有参建合同;
11.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备案证明文件;
12. 业主或使用单位总体评价证明;
13. 工程总决算证明;
14. 反映工程全貌和工程重要部位的彩照20张,并附文字说明;
15. 以优盘报送的工程音像资料一份(申报时不报送工程音像资料,专家现场复查时播放,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报送至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16. 以上1-14条所列资料仅申报表提供电子版,其它资料全部A4纸装订成册。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的具体填写要求等除附表外,其余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执行。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将纸质资料和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6优盘拷贝,按推荐顺序排列)统一报送至河南省建筑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联系人:王宏0371-66224277
资料受理单位: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赵娣 聂亚斌 0371-56053287 56053278
附件:1.2017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推荐表
2.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
3.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用户评价意见
4.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资料中关于工程音像资料和存档照片的制作要求
5.申报资料时间安排表
6.推荐汇总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