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有关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督查的通知
豫建城〔2017〕3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局、数字城管工作主管部门:
为落实《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7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9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的责任,按期完成任务,经研究,省厅将对民生实事(城市垃圾处理)、道路机械化清扫、公厕建设、数字化城管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一)省辖市按照督查内容对所辖县(市)组织开展督查,省直管县(市)按照督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
(二)省厅组织对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二、督查时间
2017年6月8日前,省辖市、直管县(市)完成督查及表格填报工作,并形成督查报告。
6月上旬,省厅组织对省辖市、直管县(市)组织开展督查,并抽查部分县(市),具体时间由督查组提前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系。
三、督查内容
(一)道路机械化清扫。督查重点:2017年6月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市主要道路、高架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完成情况;2017年底前,各省辖市、县级城市(县城)城市主次道路、主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推进情况。
(二)公厕建设。督查重点:按照《关于加快城市公厕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市、县2016年旱厕改造和新建公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2017年旱厕改造和新建公厕推进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
(三)数字化城管建设。督查重点:按照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的通知》(豫城建联办(2017)11号)“所有市、县10月底前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要求,各省辖市推进所辖各县(市)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工作情况;各县(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推进情况;三门峡、周口市本级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情况。
(四)生活垃圾处理。督查重点: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运营、渗滤液处理、资金保障等情况;生活垃圾收运建设情况,生活垃圾实行全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实行封闭作业情况。
(五)民生项目进展。督查重点:按照2017年十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洛阳市新增垃圾焚烧能力,郑州市、开封市、商丘市、信阳市新增收转运能力,郑州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开展情况。
(六)城市排水防涝。督查重点:各地自查情况及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防汛责任制制定及落实情况,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防汛重点部位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抢险队伍组织落实及培训情况。
(七)黑臭水体整治。督查重点:
1. 各省辖市是否按要求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2. 对黑臭水体清单中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水体进行抽查,是否已完成“水体不黑臭、水质有改善”的目标。
3. 开封、焦作、周口、信阳等城市未开工整治的28个黑臭水体(见清单),掌握最新进展情况,督促其尽快开工。
4. 各省辖市是否督促所辖县级城市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和建档工作情况。
四、省厅督查分组(每组4-5人)
第一组检查城市:安阳、濮阳、滑县
第二组检查城市:鹤壁、新乡、长垣
第三组检查城市:焦作、济源、巩义
第四组检查城市:郑州、许昌、汝州
第五组检查城市:三门峡、洛阳
第六组检查城市:漯河、周口、鹿邑
第七组检查城市:开封、商丘、兰考、永城
第八组检查城市:平顶山、南阳、邓州
第九组检查城市:信阳、驻马店、固始、新蔡
五、督查方式
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查看实地现场、反馈督查意见。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督查是为了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2017年民生实事及重点工作,按期完成责任目标的的重要措施。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对所辖县、市的督查工作。确定迎检工作联系人,积极协调住建等部门配合督查组开展督查活动。
(二)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反馈当地主管部门,并督促县、市认真整改,按规定时间反馈整改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要尽快确定联系人,并将联系人、联系电话于6月5日前反馈省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白会涛 张 忠
0371-68080855
电子信箱:hnhjws@126.com
附件:1. 城市公厕建设情况表
2.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情况表
3.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及清运车辆购置情况表
4. 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情况表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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