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党委农办(委) 、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关于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建村〔2016〕274号)的要求,为做好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类型分为3类:
1、保障基本示范村。应因地制宜改建或新建基本生活设施,实现3个基本保障:有基本安全保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防灾减灾设施和措施齐全;有基本生活保障,供水、道路、用电等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有基本卫生保障,村庄环境干净整洁,人畜实现分离居住,消除蚊、蝇、鼠、蟑危害。(创建标准,详见附件1)
2、环境整治示范村。应已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在以下3方面取得成效:污染有效控制,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收运、有效处理并长效保持,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生活污水处理覆盖60%以上常住居民且稳定运行,90%以上农户及公共场所使用卫生厕所;公共环境整洁,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整洁且普遍绿化,坑塘河道消除黑臭水体并保持干净,无乱堆乱放;管理规范有序,已编制村庄规划或制定村庄整治方案,农房建设有管控,基本消除私搭乱建,村规民约管用,民风民俗规范。(创建标准,详见附件2)
3、美丽宜居示范村。应达到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10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82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6〕8号)相关要求。(创建标准,详见附件3)
二、创建对象及推荐数量
示范村创建对象为行政村,原则上为在原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同一行政村只能选择申报一类示范项目。保障基本示范村原则上在贫困县中产生。城中村、异地搬迁村以及“重金打造村”等不可复制、不可推广的行政村,不能列入示范村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每个省辖市每类可推荐1个示范村创建申报对象;省直管县(市)只推荐1个示范村创建申报对象。
三、申报程序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会同当地农办、财政、环保、农业部门按照示范村创建要求,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会同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经实地核实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示范村对象,向国家推荐。国家公布示范村名单后,中央财政将对每个示范村给予补助资金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文字报告、PPT汇报材料和视频材料(可选)。
1、文字报告:申报示范类型、村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重要经验、人居环境主要变化等,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该行政村近三年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邪教组织及参与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2、PPT汇报材料:逐项对照示范村创建标准提供材料,并附反映村庄人居环境状况的照片和说明等。
3、视频材料:有条件的村庄可提供10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文档及电子版,文字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支持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合力,做好示范村创建培育,扎实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2、在推荐申报中,申报材料要客观真实,表述言简意赅,严禁弄虚作假,把真正符合条件、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行政村推荐上来。
具体申报示范村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李如清 庄肃茂
电 话:0371-63680270 63680231
邮 箱:liruqingjst@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016
邮 编:450000
附件:1. “保障基本示范村”创建标准
2. “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标准
3. “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委农办 省财政厅
省环保厅 省农业厅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
“保障基本示范村”创建标准
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材料要求 |
基本情况 | 村庄概况 | 村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地理位置、村域面积、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数、主要产业、所获称号等。 | 提供基本情况文字说明,村域总平面图和村庄规划图及村庄不同角度的鸟瞰照片。 |
居民收入 | 村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 提供村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及在所属地级市各村排名或文字说明。 |
医疗保障 | 医疗卫生设施能基本满足需求,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95%以上。 | 提供医疗卫生设施照片,附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达标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文字说明。 |
基本安全保障 | 危房改造 | 村内危房改造任务户数全部完成,危房改造后质量可靠,无安全隐患。 | 提供危房改造完成情况、质量认定相关文件、材料及照片。 |
防灾减灾 | 抗震:村内有地震应急预案及疏散场地。 消防:村内公共场所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责任人及任务分工明确。 抗旱防洪:村内有抗旱预案和防洪预案。 防疫:村内有疫情应急方案或措施,公共场所有消毒设施及用具。 | 提供抗震、消防、抗旱防洪、防疫方面的相关材料和照片。 |
基本生活保障 | 供水 | 自来水入户率达90%以上,饮用自来水安全、清洁或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提供自来水入户的户数,以及水质检测达标证明材料照片或文字说明。 |
道路 | 村主干道进出畅通、路面硬化。 | 提供村主干道照片不少于2张。 |
用电 | 户户实现安全用电,农户、农业用电达到用电要求,村内公共场所有照明设施。 | 公共场所有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栏或标语等,并提供相关照片。 |
基本卫生保障 | 垃圾治理 | 村庄有保洁员,有垃圾收集设施,无乱堆乱放,村庄干净整洁。 | 提供保洁员人数不少于村庄总人数的2‰的文件,以及村内垃圾清扫、转运的设施照片。 |
污水治理 | 有简易的排水设施,村内无污水横流、乱排乱放。 | 提供村内排水设施照片。 |
环境治理 | 人畜实现分离居住,畜禽实行圈养,圈舍清洁卫生,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无露天粪坑;消除蚊蝇鼠蟑危害,有具体防治措施或方案;村内有公共卫生厕所。 | 提供相关照片及具体防治措施、方案。 |
附件2
“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标准
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材料要求 |
基本情况 | 村庄概况 | 村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地理位置、村域面积、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数、主要产业、所获称号等。 | 提供基本情况说明及村庄不同角度的鸟瞰照片。 |
居民收入 | 村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 提供村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及在所属地级市各村排名或文字说明。 |
医疗保障 | 医疗卫生设施能基本满足需求,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95%以上。 | 提供医疗卫生设施照片,附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达标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文字说明。 |
污染有效控制 | 垃圾治理 | 村庄有保洁员,人数不少于村庄总人数的2‰,有垃圾收集转运保洁长效机制。 | 提供保洁员人数不少于村庄总人数的2‰的文件;垃圾收集转运保洁长效机制有关资料。 |
有垃圾收集池、垃圾清运车、清扫工具,主次干道配有足够的垃圾桶,垃圾桶无垃圾外溢,周边无散落垃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 提供相关资料,照片不少于5张。 |
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 村庄周边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提供相关整治方案、措施及照片。 |
无露天粪坑,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无露天焚烧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 提供有效控制、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的资料说明及照片。 |
污水治理 | 生活污水处理覆盖60%以上常住居民且稳定运行。村庄街道两侧有畅通的雨污排水管道或渠,污水无向街道、河渠、田间直接排放现象。 | 提供相关资料及照片。 |
村庄公共场所建有卫生厕所,农户卫生厕所使用率达90%以上。 | 提供公共卫生厕所的照片;提供农户卫生厕所使用的数量、类型、效果情况照片,附文字说明。 |
公共环境整洁 | 村容村貌 | 村内建筑整洁,无残墙断壁、无乱涂乱画、无乱拉乱挂、无乱搭乱建。主要道路旁边无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临路市场。 | 提供相关照片不少于5张 |
村庄绿化 | 农村公路、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绿化,庭院基本实现绿化。 | 提供相关照片不少于3张 |
水体清洁 | 坑塘、河道消除黑臭水体并保持干净,无漂浮物。 | 提供相关照片不少于2张 |
管理规范有序 | 村庄规划 | 已编制村庄规划或制定村庄整治方案。 | 提供村庄规划或村庄整治方案相关材料。 |
农房建设 | 农房建设有管控措施,村庄无建筑物私搭乱建。 | 提供农房建设管控措施相关材料及照片。 |
乡风文明 | 村庄有文明评选活动,农民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活动,有村规民约。 | 提供有关资料及照片。 |
附件3
“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
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材料要求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村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地理位置、村域面积、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数、所获称号等。 | 提供基本情况文字说明,村域总平面图和村庄总平面图。 |
居民收入 | 村民人均纯收入在所属地级市各村中名列前茅。 | 提供村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及在所属地级市各村排名或文字说明。 |
医疗保障 | 医疗卫生设施能基本满足要求,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95%以上。 | 提供医疗卫生设施照片,附医疗养老保险覆盖率达标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文字说明。 |
山水田园 | 自然风光 | 保护好村域内地形地貌、河湖水系、森林植被、动物栖息地等自然景观。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 提供主要自然景观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
田园景观 | 村域内的农田、牧场、林场、鱼塘、沟渠等田园景观整治利用充分。防止环境污染,避免对田园景观破坏性开发和过度改造。 | 提供主要田园风光的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
村庄风貌 | 整体特色 | 村庄整体形态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村景交融,整体风貌和谐统一,体现地域特色。空间布局尊重山形水势,契合地貌。防止村庄建设破坏山形地貌,尺度过大,路网形式简单方正、不依山就势。 | 提供村庄不同角度的整体鸟瞰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
建筑住房 | 公共建筑 | 公共建筑体现地域特征和文化传承,建筑功能复合。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规模适宜,服务半径合理,能满足居民需求。入托上学方便,入学率与巩固率在所属地级市个村中名列前茅。 | 提供3个公共建筑照片,附文字说明。 |
农房院落 | 农房建筑风格、规模、尺度体现乡村特色,功能齐全。多使用本地材料和建造技艺,鼓励使用节能经济的新材料新技术。注重庭院的景观与经济价值,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两层。防止盲目采用外来建筑风格,防止简单套用城市住宅形式。 | 提供5个典型农村居民住宅或院落照片,附文字说明。 |
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材料要求 |
乡村要素 | 历史遗存 | 挖掘和保护历史遗存,防止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避免拆旧建新、盲目造假、张冠李戴等现象。 | 提供主要历史遗存照片不少于3张,附保护措施等文字说明。 |
乡村景观 | 保护好村庄的井泉沟渠、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等乡村景观,保护古树名木,体现村庄地域文化特点。防止大规模人工化、硬质化景观,破坏乡村风貌。 | 提供乡村景观要素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
民族风俗 | 挖掘地域文化,传统风俗,保护和传承当地民俗及传统文化。文体场所设施完善,有经常性文体活动。 | 提供能反映当地民俗与传统文化特色的照片不少于3张,附文字说明。 |
公共设施 | 基础设施 | 基础设施齐全,管理维护良好。饮用水水质100%达标。污水处理、垃圾治理设施完善。电讯电力设施有保障。 | 提供水质检测达标证明材料照片和文字说明,附设施照片。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电讯电力等设施照片各不少于2张,附文字说明。 |
道路设施 | 村庄道路基本硬化、通达性好、宽度适宜、有公共照明。公交通达,村民出行及购物方便。 | 提供对外联系道路和村内主要道路照片不少于3张。 |
环境卫生 | 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0%以上,人畜粪便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村容整洁,有村庄环境维护机制。避免乱丢垃圾、乱泼脏水、恶臭等现象。 | 提供农户卫生厕所的数量、类型、效果情况照片,附文字说明。 |
综合管理 | 安全防火 | 防火、防汛、防涝、防震、抗旱等相关设施齐全。 | 提供各类安全设施照片,附文字说明,应包括设施设置原因、措施和效果。 |
乡风文明 | 乡风淳朴、邻里和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健全,村领导班子工作有力,村规民约有效。 | 提供各类村容建设、治安、社会风气建设等村规民约的照片,附文字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