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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灵宝市豫灵镇财政所的委托,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就灵宝市豫灵镇财政所办公楼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灵宝市豫灵镇财政所办公楼改造工程
hn/lb15-016
二、谈判公示媒体及日期:2015年4月13日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5年4月17日
谈判地点:灵宝市电力宾馆456室
评 委:周启飞、刘保江、冯松茹
监督机构:灵宝市财政局
四、成交信息:
成交公司名称:灵宝市鹏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元):172000.00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艳红
联系电话:0398-8859621 15839855325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成交的供应商联系退还谈判保证金事宜。
附件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