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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文本表样(工程类)
招标人 | 河南省开封市地方税务局 |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17603785569 |
监督部门 | 市采购办 | 开标时间 | 2017年5月11日10时00分 |
评标时间 | 2017年5月11日10时30分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招标控制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标底总价 | 643327.91元 |
标段名称 | 开封市地方税务局机关食堂改造工程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总价 (元) | 项目经理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第一候选人 | 开封盛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641315.00 | 李璐 | 45 | 合格 |
第二候选人 | 河南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42441.75 | 王凯歌 | 45 | 合格 |
第三候选人 | 河南颂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43270.00 | 郭辉 | 45 | 合格 |
公示时间 | 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6日(三个工作日) |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交易中心受理意见: 受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1、需要办理备案的应先办理备案手续。 2、完整、准确电子稿请同时报送项目负责人。 3、填报人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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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内容文本
附件:
公示内容文本
招标人: 河南省开封市地方税务局
工程名称: 开封市地方税务局机关食堂改造工程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1日10时00分
标段名称: 开封市地方税务局机关食堂改造工程
工程规模: / 工程类型: 工程 (工程、货物、服务)
中标工期: 45日历天 质量目标: 合格
中标人:开封盛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价:641315.00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
项目经理 李璐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8134.97 元
综合工日 2098.09 工日
招标控制总价或最高限价总价或标底总价: 643327.91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
(没有的内容划“/”。可根据工程类别自行修改)
申请人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