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我单位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中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转账凭证加盖财务章(复印件);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公示日期:2017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