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6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与专业技术用房隔断、吊顶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谈判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与专业技术用房隔断、吊顶工程
2、谈判编号:gdzbdl-2017-046
二、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02月13日至02月1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7年02月21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灵宝市函谷大酒店西小会议室
3、谈判小组成员:杨军、郭一平、付君芳
四、成交信息
1、定标日期:2017年02月21日
2、成交人名称: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林州市城关镇东关西街80号院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捌万零伍佰元; (小写)¥:280500.00 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灵宝市金城大道16号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398-88255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398-6195888 18203987188
六、其他
本结果公示公告媒体同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