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九店乡人民政府关于“石场村2016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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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嵩县九店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委托,就“石场村2016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场村2016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二、采购编号:zzmc-2017-017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主要建设内容:石场:新建直径12m、深2.5m集流池一座;敷设dn80输水管690m127潜水泵一台;新建100m3清水池一座;安装200qj10-186/12潜水泵一台;安装紫外线消毒设备一台;新建阀门井3个;李庄:原水泵拆除,原水井修复;新建50m3清水池一座;敷设dn65输水管150m;安装200qj10-279/18潜水泵一台;修复42.9m2管理房一座;安装紫外线消毒设备一台;架设380v低压线路30m;村内新建1480m管网;新建阀门井2个。

        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124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2017217日下午1440分;

    谈判地点:嵩县九店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邓绍会、史红武、王红涛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嵩县祥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嵩县城建设路14

八、成交金额:

      小写:¥513200.00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贰佰元整;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220-2017222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嵩县九店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嵩县九店乡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13949234333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190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379-80888984

十五、附:嵩县九店乡人民政府关于“石场村2016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谈判文件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220[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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