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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公车改革评估协议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长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委托,就其公车改革评估协议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公车改革评估协议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16】01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对公车评估协议服务机构进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经谈判评审确定两家评估协议服务机构为协议服务单位。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2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长葛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四、谈判相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4月1日下午15:00整
谈判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靳自彬 吕红丽 张建君
五、公示日期:2016年4月5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两家,分别是:
许昌东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
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许昌众哲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许昌市劳动路245号四楼
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长葛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
联系人: 尹秀保 联系电话:13733689666
集中采购机构: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电话:0374-6189379
八、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