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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关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2016年春季林业病虫害防治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已经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关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2016年春季林业病虫害防治工程竞争性谈判(二次)项目进行公开竟谈,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竟谈,现就本次竟谈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竟谈2016(6)号
二、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关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2016年春季林业病虫害防治工程竞争性谈判 。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竟谈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4 月5日
四、竟谈信息:
竟谈日期:2016年4月8日下午14时00分
竟谈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开标,第二评标室评标。
五、竟谈委员会名单:刘志芳、刘合山、张彦璟(招标人)。
六、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名称:安徽省康禾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有限公司
成交价:22.4元/亩。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861982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段先生
电 话:0371-63976218 转招标部 0371-55023662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竟谈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竟谈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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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